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业务 > 企业贷款业务

“专利通”质押贷款

一、产品定义

“专利通”质押贷款即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做质押,从我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信贷资金,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授信业务。专利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二、适用对象

注册地点为漳平辖区、并持有国家依法授予的专利证书的企业法人。

三、产品要素

(一)贷款额度: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40%。

(二)贷款期限:专利权质押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年,且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离授信到期日超过2年以上。

(三)贷款利率:专利权质押贷款利率档次、浮动范围等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上下浮动范围,每笔贷款利率将根据资金成本、风险状况、信用情况、金融竞争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合理确定,最高利率不超过我行现行贷款利率20%积数档执行。

四、贷款条件

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3、该专利不得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包括国防专利);

4、以委托形式开发形成的专利、需有证明付清所有委托开发专利款项的凭证;

5、授权专利且该专利项目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初具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申请贷款的企业是该专利的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

(二)借款人符合以下要求:

1、原则上企业有两年(含)以上的经营业绩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记录;

2、恪守信誉,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3、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技术持有人、股东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申请人在其他银行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良好还款能力;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五、操作流程

(一)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获得银行的初审同意受理的意见;

(二)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

1、专利评估报告书(采取自估方式的不用);

2、与专利相关的证书;

3、一般授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我行对授信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四)经过贷款人审批签定质押合同后,借款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并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情况报送龙岩市知识产权局。

(五)贷款人发放贷款,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