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根据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银行卡账户验证业务工作的要求,对原信用卡领用合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领用合约详见附件。
新版领用合约调整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领用合约内容同时废止。持卡人因对本次修订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我行信用卡的,可向我行提出销户申请,我行将按规定为其办理销户手续。持卡人在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修改并将遵守新版领用合约。
如有疑问,详询我行客服(投诉)热线95343。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附件:
1.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泰贷记卡领用合约(2021年10月修订版).docx
2.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泰心乐卡领用合约(2021年10月修订版).docx
3.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东金融联名分期卡领用合约(2021年10月修订版).doc
4.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轻松”小额消费不免息卡领用合约(2021年10月修订版).doc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21年11月26日
全国服务热线(投诉/征信异议受理电话):95343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邮政编码:317500 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pdf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